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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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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大传销案二审宣判
发布日期:【2013-07-21 00:00:00】  
福建最大传销案二审宣判
发展下线千余人 11名头目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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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厦门7月10日电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付 臻 林华琦)以获得“国家秘密政策”扶持为诱饵,拿“西部大开发项目”当幌子,层层发展下线1000多人,疯狂敛财上千万元——湖南籍头目余某等11人组织、领导非法传销一案是近年来福建省破获的最大传销案。


7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此前海沧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余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其他10人也被判处三年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徒刑。


300警力捣毁19个传销窝点


去年3月,厦门市嵩屿边防派出所得到举报,在海沧区的未来海岸、汇景雅苑等小区经常有一群神秘的陌生人出没,形迹可疑。警方遂展开了侦查。


2012年5月19日,警方得到该传销组织头目将返回厦门的线索后,决定对该团伙实施抓捕。当天中午,厦门警方出动300多名警力展开两路突击,一路插入未来海岸小区,一路直抵厦门机场停机坪。闪电行动将19个传销窝点成功捣毁,122人被抓获,25名经理全部落网。警方乘胜追击,当年6月,该传销组织的头目及骨干成员全部被抓捕归案。


随着审讯的深入,这个传销组织的庐山真面目终于被揭开。


急速扩张吸纳成员千余人


2010年,余某经人介绍在广西南宁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当年7月,余某带领下线周某、黄某等人来到厦门市海沧区拓展业务。


投资6.98万元,通过发展下线运作后就能拥有1040万元——余某给团伙成员编织着美丽的“财富梦”。他们打着“自愿连锁经营业”的旗号,提倡“纯资本运作”理念,没有商品销售,也不提供服务,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只要缴纳3800元就能取得入门资格,但要交足6.98万元才具备发展下线资格,且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晋升级别和提成计酬的依据,发展人员数量越多,层级越高,提成越多,是彻头彻尾的“拉人头”传销模式。


经过层层“拉人头”,余某发展下线250余人,并于2011年1月晋升为高级业务员,之后被逐级提升,2012年4月,余某正式被任命为该组织厦门区域总监。在余某的带领下,短短两年间该传销组织吸纳了1000余名成员,吸纳了上千万元资金。


“五级三阶制”及“家庭式”管理


同其他传销组织一样,该传销团伙也有着严格的管理和完整的架构。他们采用“五级三阶制”运作模式,把发展来的下线分为五级,并按这五个级别对下线进行抽成,还规定了成员晋升必备的三个阶段。


为了让成员唯命是从,这个传销团伙实行相当严格的管控——不许饮酒、斗殴,内部人员不能互谈恋爱;厦门本地人一个都不要,只收熟人介绍的,为避免与外人接触,还派专人到机场接。


余某等人还对团伙成员采取“家庭式”管理,以“家庭”为单位住在一起,即每一个家庭由20至60人组成,由一名“家长”对家庭成员进行全面管理,“家长”底下还设立教育、自律“五大窗口”,协助“家长”管理,一旦家庭成员违反组织规定的“生活经营管理20条”,就上报家庭和老总进行处罚。


为实现对成员的洗脑,“家庭”中还配有数名讲师,向传销人员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绘制行业发展美好前景、鼓励他们尽力发展下线。成员则每天 “励志”学习,打电话拜访拉拢客户。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组织头目余某直到落网时仍执迷不悟,还让警察捎信给女儿,鼓励女儿坚持完成自己的“未竟事业”。


厦门中院审理认为,余某等1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共同犯罪中,11名被告人在传销组织中均担任领导职务,起指挥、布置、协调等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观察■


治理传销犯罪需重拳出击


本报记者 安海涛


传销组织之所以能发展众多成员,其关键手段在于以虚构的“财富梦”对组织成员进行洗脑,使之被操控进而缴纳钱款。针对这一特点,加大对传销危害性的宣传和教育势在必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必要性,尤其做好对农村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务工人员对传销行为的识别力,增强自我防疫能力,让传销之害深入人心。


针对目前传销犯罪猖獗的现状,本案主审法官余强在接受采访时给出了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力度,尤其要对外来人员聚集区实行重点监管,使传销组织无所遁形。传销人员大多群居一起,往往几十、上百人纠集在出租房、宾馆等,活动的规律性、时间性明显,辖区公安机关、社区、街道等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强治安排查,形成高压态势,使传销人员无处藏身。


另一方面,执法机关要加强联动,在打击传销犯罪方面形成合力。公检法应当加强对传销人员犯罪的研讨,出台具体的办案规定,统一对案件事实的定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打击跨地区传销犯罪的专门机构,查处在不同地区流窜作案的传销组织,应拓宽线索来源、加大侦查力度。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严惩犯罪发挥净化社会环境的作用。


近年来传销组织呈现出低龄化、高学历化的特点,对此,劳动部门、基层组织、大中专院校要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警示教育,有效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防止传销进校园,在青少年群体中建立抵制传销犯罪的“防火墙”、“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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