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法发[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经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在司法实践中严格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制定、执行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两个《规定》对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对两个《规定》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专题汇报会,认真讨论了两个《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两个《规定》,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责任,确保办案质量,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要从全面准确执行国家法律,贯彻党和国家刑事政策的高度,积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出台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组织开展对两个《规定》的培训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等单位和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不同途径,采取不同方式,认真、及时地开展对两个《规定》的培训和学习工作,要精心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专项培训,确保使每一名刑事办案人员都能够全面掌握两个《规定》的具体内容。
三、严格贯彻执行两个《规定》
两个《规定》不仅全面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细化了证明标准,还进一步具体规定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不仅规定了非法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还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切实把两个《规定》贯彻好、执行好,对于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各相关部门在司法实践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确保将两个《规定》落到实处,把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探索出的新经验、新做法,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报告中央主管部门。
另,办理其他刑事案件,参照《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附件: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1]
思维,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沿着刑事诉讼过程,从证据意识、证据观念到证据的收集、固定、扣押、保管、移送、质证、认定等各个环节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只要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后加以贯彻落实,案件质量就有了保证。
非法取得物证不可以定案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重大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明确了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明确了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初步责任
第三,明确了应由控方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和相应的证明标准。 第四,明确了讯问人员出庭作证问题。
第五,明确了对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的排除问题。赵作海案就是个“糊涂案”
记者:为什么要把死刑案件拿出来特别规定呢?
樊崇义:死刑案件重大、复杂、敏感、影响较大,人民群众也最关心。死刑案件人命关天,是不能搞错的,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当事人切身利益相关。
两个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在办理死刑案件上公正、慎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体现着我国贯彻落实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记者:按照这样的理解应当把对死刑案件严格规定的证据审查判断程序扩展到所有刑事案件审理中。
樊崇义: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应该涉及到这个问题,都应该这么严格进行。在我看来,办理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程序就是一个。死刑案件的这个规定将来会推广到一般案件的处理中去。
证据是最基础的东西。你如何体现公正、慎重、宽严相济呢?关键在事实和证据要搞清楚。你说赵作海案件,发现尸体应该去做鉴定啊,检察院发现这个问题却不坚持正确意见,结果既不知道是谁杀的人,也不知道被害人是谁,却将一个无辜的人当成杀人犯判刑入狱,完全是一个糊涂案,从根本上说就是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来办案。
记者:我想,您对两个规定一定有着很积极的评价吧?
樊崇义:是的。
在我看来,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从粗放走向精细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是对我国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丰富和发展,它将在我国刑事诉讼和证据制度发展史上产生重大影响、发挥重大作用。
这两个规定是司法解释呀,发表后即为生效法律,我说这是刑诉法修改的一个前奏,它吹响了刑诉法修改的号角,将来刑诉法修改时肯定要将这两份文件纳入刑诉法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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