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挣到更多的钱,歌厅老板秦某使出了将客人招揽到歌厅,先安排小姐与其进行色情交易,再勒索其钱财的“招数”。短短数天内,先后有一位日本商人、一位港商及一名中国商人“上套”。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秦某等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不等刑罚。 去年6月7日凌晨,一位日本商人和朋友在朝阳区望京地区的一家酒楼用餐后,被一名男子连劝带拉地带进了附近的一家歌厅。进入歌厅包间后,两人各找了一个小姐,接受身体按摩后与之发生了性关系。色情交易刚刚结束,三五个陌生男子在一个自称是歌厅经理的人的带领下,突然冲进包间。“你们来唱歌消费,为什么还要找小姐发生性关系?你们这是知法犯法!把手机和钱包拿出来,三五千块钱打发不了这事!”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敲诈钱财的多名男子全部抓获。 在看守所里老板秦某交代,歌厅开张后,自己一直组织、安排手下的工作人员通过上述手段敲诈顾客钱财。在秦某的统一组织下,门外拉客、与客人进行“谈判”、对客人实施暴力威胁以及接送客人都有详细分工,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在门外负责拉客的伙计,每次甚至可以拿到客人消费额度的30%作为提成。 秦某告诉民警,在歌厅的每个包间里,都已经事先安装了“电子开关”。客人与小姐的色情交易结束后,小姐趁客人不备按下开关,歌厅“监控室”里的灯就会闪亮。得到信号后,众人就会一拥而上冲进包间勒索客人钱财。 警方最终查明,去年6月5日,秦某等人还曾以相同的手段,勒索过一名香港商人。在经理的言语威胁和保安手里木棒的恐吓下,港商被迫交给对方人民币9500元,港币2400元,还在秦某等人的威逼下,来到朝阳区某酒店,花15000元办理了两张洗浴贵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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