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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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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接警两级处警”确保民警最快到达现场
发布日期:【2007-10-04 00:00:00】  

“一级接警两级处警”确保民警最快到达现场

北京110:请说清位置讲明性质

政法聚焦

中国普法网记者李松 本网见习记者黄洁

  “那一天,我刚放下电话,民警就到了。”北京的王先生讲起那次报警,第一 句话就是表扬。
  “只要报警人能提供有效准确的报警,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现在的工作流程,公安机关都能够保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的副主任郑晓非告诉记者。
  对于接报案件的处理,北京市公安局确定了“一级接警、两级处警”结合的处警流程。遇接报紧急情况,接警民警将利用电话预置的功能将报警电话转到处警台,此时调度民警将和接警民警同步接听此电话。但调度人员并不直接对报警人发问,只是在听清报警人说明的案件发生位置以及性质之后,立即通过无线电台向离现场最近的一线民警直接布置任务,民警接到命令后则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而此时,接警民警可能还在继续询问报警人的身份、案件发生的原因、犯罪分子的特征等一系列详细情况,以免发生报假警。
  “利用这样的处警方式,最快的时候,报警人刚放下电话,民警已经到达现场了。”郑晓非说。
  如果报警电话反映的案情并非紧急情况但需出警时,110指挥中心会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接警的信息上传,应该负责的分局和派出所的网络就会自动报警,再由分局或派出所安排民警出现场。
  作为群众向警方求助的最直接渠道,110在接警、调配警力、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北京市公安局目前每天的接警量已经超过一万,从接报的案件类型看,除了少部分是对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投诉,以及比如开锁、寻人等的求助外,绝大部分还是报告发生治安案件的电话。据统计,在每天接警一万多的状况下,公安机关必须出现场的案件在3000件左右,而其中,处理的治安案件就占到出警总数的50%还多。
  但110也面临着无效报警、群众报警不实等问题的困扰。
  “从现在的接警情况来看,无效报警仍然占到很大比例,大约每天打入的电话中有50%都是错误打入的,还有一些就是恶意滋扰的情况。”郑晓非说,恶意滋扰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影响最大,一起恶作剧似的报警“XX商场有炸弹”,公安机关就需要快速调配大量警力,赶到现场后立即清理现场,开展爆炸物的查找等一系列工作,这不仅会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也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不稳定。为了遏制这种行为的发生,公安机关对一些情节恶劣的恶意滋扰者依法进行了处理。目前,恶意滋扰的情况现在已经不多了,而且越来越少。
  “我们需要群众的有效准确报警。”郑晓非说。
  “要打起来了,你们快来吧”是110接警民警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也是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因为这个“要”字包括太多的不可预见性。“遇到这种报警如果我们出警不及时,等当事人打起来了可能就是一刀,可能就会出人命”,郑晓非告诉记者,“一旦发生了严重后果,群众很容易对公安机关产生很大不满,‘我们报警了,你们不来’。”
  而这类报警另一个让民警头疼的“特征”就是,报警人往往由于太过紧张而说不清楚地址,比如经常会接到类似的报警,“前门这儿要打起来了,要出人命了,你们快来吧”,但前门城楼周边几百米内都叫前门,民警根本没办法据此判断案件发生的具体位置。
  此外,群众报警还存在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容易夸大。不久前,民警接到一名群众的报警,语气极为紧张,口口声声说要出人命了。但当民警火速赶到现场一看,根本就是两个人拉拉扯扯。更严重的是,报警人夸大事实又说不清楚案件的性质。郑晓非告诉记者,因为公安机关出警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派出不同警种,配备不同的警用装备。如果是持枪案件,就必须要派全副武装的警察,否则一般民警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自身受到侵害。而一般的治安纠纷,或者讨要工资等群体性事件,如果警方派出大量全副武装的警察到现场,反而会激化矛盾,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因此,说清地址、说明白案件性质,对公安机关合理配置警力至关重要。”
  郑晓非说,虽然群众拨打110报警时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从北京市的情况来看,群众拨打110进行有效报警的意识近几年大大地增强了。
  “这不仅帮助了警方正确地分析治安情况,合理安排警力,也帮助了群众自己,只有公安机关的警力分布合理了,市民的平安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在采访结束时,郑晓非还是不忘呼吁群众有效准确报警。看来,无效报警实在是一件令110头痛的事。而为110“去痛”则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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