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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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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多元遗赠款 引发三方争夺
发布日期:【2018-07-17 11:42:23】  
五万多元遗赠款 引发三方争夺
 
2018-05-07 10:49: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欢 周宇
  时间:2018年4月13日

  地点: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案由:遗产继承纠纷

  案情:1998年,浙江省开化县池淮镇村民吴某某及其妻子胡大妈因担心晚年无人照料,便与邻居廖某某夫妻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廖某某夫妻作为受遗赠人承担二老的照顾义务,并在二老去世时负责丧葬事宜,二老则将去世后的山、地、房屋赠予廖某某夫妻。协议签订之后,廖某某夫妻定时到吴某某家中照顾二老的起居饮食,直至二老相继去世。2017年,当地政府开展环境大提升整治活动时,因吴某某的房屋破旧需拆除,并下拨了一笔拆除补助款50960元。吴某某的继子汪某某及吴某某所在村民小组都提出索要该笔补助款。

  案情回放

  上世纪50年代,家住开化县池淮镇的吴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虽离过婚但长相清秀的胡大妈并很快结了婚,但婚后二人一直未能生育孩子。

  眼看年龄渐渐大了,胡大妈想到了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儿子汪某某。但是,已经长大成人的他面对母亲胡大妈时,态度十分冷淡。原来,当年胡大妈在汪某某三岁时就跟人私奔,汪某某从小都是跟父亲相依为命,一直对胡大妈有所怨恨,对吴某某更是毫无感情。

  1998年,吴某某与胡大妈的身体日渐虚弱,而汪某某对两人也疏于照顾。同年12月24日,胡大妈的外甥女王某花与表弟胡某开来看望二老,一同前来的还有邻居廖某某夫妻。当谈到担心以后无人照料时,吴某某提出,希望由邻居廖某某夫妻负责照顾自己与妻子的生活,并在两人去世时负责丧葬事宜,自己则将死后的山、地、房子赠予廖某某夫妻。于是,廖某某就带着吴某某与表弟胡某开到自己家中签订协议。此后,廖某某夫妻承担起照顾两位老人的起居饮食,直到1999年、2001年二老相继离开人世。此后,廖某某夫妻便按照协议代管了吴某某的房屋。

  随着时间的推移,廖某某与胡某开也相继离世。吴某某的房子便由廖某某的妻子韩大妈看管。

  本也相安无事,谁知到了2017年,当地政府开展“大干三个月 环境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时,认为吴某某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属于危房,需进行拆除。同时,相应的拆除补助款50960元汇入了当地村组织。听到该消息,韩大妈立即回家找到当年丈夫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向村民小组索要补助款。

  没曾想,村民小组明确拒绝了韩大妈的要求,原因有三:一是对该协议的真实性存有疑义;二是认为廖某某夫妻并没有尽到协议约定的义务,当年二老的身前身后事分明都是村民小组出钱出力料理的;三是吴某某夫妻属于“五保户”,根据相关规定,死后的财产属于无主财产,理应归村民小组所有。与此同时,胡大妈的亲生儿子汪某某也来到村民小组索取该笔款项。

  2018年2月,韩大妈将村民小组起诉至法院,要求将遗赠财产即吴某某的房屋拆除补助款50960元归己享有。3月20日,因法定继承人汪某某申请参与诉讼,韩大妈遂决定放弃遗赠抚养协议,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继承吴某某夫妻遗产的30%即15288元。

  庭审现场

  4月13日,该案在开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方当事人围绕遗赠协议的真实性、涉案房产(已转化为钱款50960元)是否属于无人继承的遗产、各方当事人是否享有继承权利(原告和被告能否享有酌情分得遗产权、第三人是否丧失法定继承权等)、遗产如何分配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原告代理人认为,虽然第三人汪某某对吴某某夫妻疏于照顾,但这并不能作为剥夺其法定继承人身份的理由。而且,在民政局没有吴某某夫妻是“五保户”的相关记录,因此涉案房产并非无主财产。同时,通过庭审中两名证人证言以及第三人汪某某的陈述,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即原告对吴某某夫妻承担了照料衣食起居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理应继承部分遗产。

  被告代理人辩称,虽然不否认吴某某夫妻与第三人的法定关系,但是,从当地的调查了解可以基本确定,吴某某夫妻与其子汪某某之间的相处并不亲密,特别是在其母亲去世时,汪某某甚至没有负责料理后事,这是有悖世俗常理的行为。当二老不论生前还是死后,在最需要人尽义务的时候,是村民小组承担了责任与义务。因此,相关遗产理应由村民小组进行处理。而本案的原告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明遗赠抚养的证据并不充分,所谓签订遗赠协议时在场的胡某开早已过世,死无对证。而王某花虽然作为证人证明了当时吴某某有提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事情,但也没有亲眼见证该事实发生。

  第三人汪某某则认为,自己与母亲、叔叔的住所距离远,平时的确照顾较少,但当年母亲建房自己曾出过钱,后来母亲去世,是自己请村民小组前来帮忙,并非他们主动料理母亲后事。因此,作为法定继承人,理应享有至少三分之一的继承份额。

  4月28日,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审理,开化法院根据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出一审判决,将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屋补偿款50960元中的20%计10192元归原告韩大妈所有、40%计20384元归被告村民小组所有,另40%计20384元归第三人汪某某所有。

  连线法官

  中华民族历数千年来形成的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之优良传统传承至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继承纠纷中,这些传统、人伦和情感的寄托尤为突出。所以,本院以为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可概括为:自主支配、身份基础、鼓励善行。本院尊重被继承人、继承人的财产和其他权利,也需维护基于身份关系的人伦之情,更要考量行善的公民出于质朴情感为他人和社会的付出。具体到本案中,本院也有理由相信原告及其家人对被继承人夫妻俩生前的扶养较多,并体现在被继承人的生产、生活中及在劳务辅助和精神慰藉上。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被继承人夫妻俩生病期间直至病逝后,是被告承担了护理、安葬等事务。虽然被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带有集体组织的公共属性,但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规定,可以认为法律肯定和鼓励赡养老人、扶危济困等传统美德,故被告也应视为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因此,原、被告均应分得适当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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