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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站站长主任律师丁白杨积36年辩护经验,已有28人获无罪,数十人获缓刑多人获保头并成功代理了数百件行民经案件。 21年7月丁律师代理危XX、张X状告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获赔240万。保险公司从拒赔到调解赔偿240万,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18年12月丁律师接受武汉当事人贩毒案委托,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贩毒88.5克,丁律师庭审时辩护其贩毒只有38.5克,安徽肥西法院接受丁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该被告人贩毒38.5克。  19年11月18日,余长松驾驶重型普通货车与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谭xx死亡,余车未停。余到大队处理接受事故处理时被对方将耳膜打穿孔,对方索赔120万。余长松找到丁律师,丁律师积极与交警沟通,对原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指出 余驾车驶离现场并非明知撞车,反驳 “余长松交通肇事逃匿”,致交警大队无法认定余长松有责。死者亲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长松及其车主老板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年3月,姚X支付50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在即将领取新产权证前三天该房被法院查封。丁律师接受第三人姚X指名委托,担任其与原告李x(债权人)诉被告韩x(原产权人)房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上,丁律师据理力争,8 条代理意见对方无法反驳,10月法院判决姚X与韩X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韩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4年元月,孝感青年包X在汉阳盗窃摩托,包X驾驶盗窃来的摩托载上同乡颜X在知音桥上违章超车越线,与对向的士相撞,二人当即死亡。颜X的小姨指名委托丁律师担任代理人,丁律师调查后得知的士存在超时速限制5 公里,于是向出租车公司索赔。法院于9月23日作出判决,颜X的父母获赔424432元! 19年3月丁律师接受xx国际商城129名业主的指名委托,担任其诉第一被告湖北欧XX公司、第二被告xx市欧XX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两份格式合同中免除、减轻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几番周折,逼得该院最终判如所请,业主胜诉。主审法官(民庭庭长)直说从来没有像这样办过案子。之前业主维权一年多,投诉、信访、越级上访、找巡视组等不但无效,还被挨打、被跟踪、被公安训诫、被公安拘留等等,都因这一胜诉判决而确认之前的行为是维权,不是无理取闹、不是寻衅滋事!丁律师进而策划业主请乐队敲锣打鼓给该法院送锦旗,请媒体正面宣传法院依法办案。当地政府自知自己有错,承担了业主维权及请律师的全部费用。  13年51前,丁律师收到X高院委托X中院宣判的二审判决书,李X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对方索赔128万,判赔1.4万。 13年5月23日接X中级法院电话,丁律师又一次成功为一被告严XX保头!这次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害方不谅解,开天价索赔,否则要其死!严亲属明确要求保头,经努力一审直接判死缓。距上一案死刑改判死缓不到一月。  12年2 月接受何X运输毒品16公斤案,经努力,何X于3.20日无罪释放。 11年10月丁律师担任杀人案肖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省检察院认为肖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其亲属一分钱不赔,一审判无期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求依法从重处罚;死者亲属及伤者上诉要求处以极刑;肖某亦不服提出上诉。庭审时,丁律师为肖某作防卫过当辩,与省检察院二位出庭检察员三轮激烈辩论后省高级法院吸纳了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09年5月张XX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其亲属发现所请的经公安承办人推荐的律师并不像委托前承诺的那样尽心尽力有效时转向委托丁律师,一再请求保头。经丁律师努力一审法院于01年1月宣判张XX有期徒刑十五年!   09年2月5日汉正街失火,过火面积3500平方,死二人,直接损失超过800多万,央视、凤凰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市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童XX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其妻经人介绍委托丁律师担任辩护人。3月16日因证据不足童XX获取保。证据不足的取保几乎等于宣告无罪。受损商户8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因此搁浅!    06年三人获无罪!07年有四人获无罪!13年又有七人获无罪!   06年X集团因办公用房租赁事被X市法院执行局限期一周内搬迁,否则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丁律师受托后,策划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赶在到期前有效地阻止了X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最终致使X银行经过诉讼确定的整栋大楼价值数千万元的产权得等X集团与原产权单位所签订的二十年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行使,而租金也因原产权单位欠X集团的债务相互冲抵,不支付给X银行。 中国三大伪科技之一“W船型”的一场争论引发三场官司,科技界、新闻界、法律界广为关注,最后一场终于以科学家一方的胜诉而落下帷幕。科学家聘请的是本站首席律师丁白杨。   98年丁律师担任x乐园被诉合伙纠纷案代理人并胜诉,原告x中南公司等与被告约定每月固定收取15万20年不变的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其合伙投资成为借款,被告分期付还扣除已付尚欠不足50万外,依约20年应付的3600万不再支付。  98年湖北电视台制作播放范宝琴《十年告一状》一节目被诉侵权,湖北电视台在众多律师中选聘丁律师作为代理人任主辩参加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丁律师从此担任该台双休部(现更名为都市频道)法律顾问。 99年丁律师担任X私企老板钟X涉嫌诈骗银行贷款200万案的辩护律师,一审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二审仍判钟X无罪。检察院不服再次提出抗诉,重审还判钟X无罪。银行要钟X还贷款,钟X以“因你控告我被关押导致企业破产无力偿还”为由至今不还。  04年4月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奥普浴霸”商标侵权索赔56万,丁律师接受指名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丁律师在法庭上除充分证明被告不构成侵权外还指出:杭州奥普电器诉武汉奥普电器商标侵权索赔56万, 武汉奥普聘请丁律师代理,庭审宣判前原告撤诉。原因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奥普的奥里面是米字而不是采字,杭州的是采字而不是米字。”李鬼竟变李逵!   xx大学原副校长李XX受贿百万案开庭审理,24分钟即休庭,其辩护律师丁白杨快辩成功,自首成立!  05年11月丁律师担任顾问单位X集团代理人参与诉讼,江苏金陵、四川泸州等六个建筑施工单位与第一被告XX大学串通一气、一唱六和企图将违章建筑并拖欠1200万元工程款的责任转嫁给第二被告X集团。12月5、6、7、8四天开六个庭,丁律师力挫群雄,六原告见败局已定先后撤回起诉。 07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X集团公司经理胡X在杭州给丁律师打一个电话:我被骗了200万!丁律师连夜与胡经理的弟弟等人商定方案并紧急行动,次日下午神奇地将嫌疑人控制并顺利移交公安,08年1月2日中午12时前200万元现金安全回到胡经理的卡上。  05年6月接受挪用公款案当事人秦X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检察院起诉时改变定性,以诈骗20万元起诉。丁律师为其作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不构成诈骗罪辩,两次开庭后秦X取保回家。12月12日法院宣判秦X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 04年犯罪嫌疑人王xx聘请丁律师担任其伤害案辩护人,一审法院判无罪。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庭审后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名律师丁白杨
湖北省AAA级信用律师,湖北正德立律师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6年,先后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电视台都市频道、龙安集团(军工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中天建设集团、黄浦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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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贱女孩”潜规则案开审 被告否认组织卖淫
发布日期:【2009-05-06 00:00:00】  
“90后贱女孩”潜规则案开审 被告否认组织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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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击

法制网记者 李松 黄洁 法制网实习生 谷晴 


 

图为胡卫东等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听取公诉人指控。本报实习生 徐伟纶摄 

  很多人第一次认识“90后贱女孩”包包和阿紫,是通过流传于网上的那些浓妆艳抹的照片以及她们在博客中无所顾忌的“大胆宣言”。而对其更多的关注则来自她们发表的那封名为《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信中以所谓影视圈“潜规则”组织色情交易活动的源源影视工作室浮出了水面。
  5月5日上午,源源影视工作室创始人胡卫东,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孙巧、北京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孟庆波因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我只是在为那些想进入影视圈发展,或者想入读影视学校的女孩们提供机会,并没有组织她们去卖淫。”法庭上,第一被告人胡卫东反复强调这一点。

控方:拉投资为名组织卖淫

辩方:拉拢客户给艺人机会

  检察机关在指控中称,从2007年9月以来,胡卫东等人就借助源源影视工作室招募年轻女孩,用要进入影视圈就要遵循“潜规则”为由对她们进行“洗脑”。一旦“洗脑”成功,胡卫东就会要求这些女孩与他发生性关系,并由他人负责录像。除此之外,胡卫东还组织工作室的女孩以“拉投资”为名对外进行卖淫活动,所得财物都由工作室与个人五五分成。
  按照分工,胡卫东主要负责劝说女孩接受“潜规则”,并教授其如何上网寻找卖淫目标,如何索要钱财;孟庆波负责给工作室介绍女孩,并介绍工作室的女孩向其他男性卖淫;孙巧则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以及拍摄女孩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并负责应聘女孩的食宿接送。
  听到公诉人的指控,胡卫东立即高高举起了手:“我反对,我没有组织卖淫。”在胡卫东看来,自己只是在为那些想进入影视圈发展,或者想入读影视学校的女孩们提供机会而已,而见客户、拉赞助都是创造机会的一部分,“公司没有资金怎么可能包装艺人呢?”
  胡卫东说,自己是艺术专业出身,通过接触一些艺术生了解了影视圈“潜规则”的内幕。对于梦想进入影视圈的女孩,他都会告诉她们这些内幕故事,并建议她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及自身条件,努力挖掘潜能,创造发展机会。胡卫东认为,自己公司的女孩都是为了能够得到公司更好的包装,而自愿去找客户商谈赞助事宜的。“去之前,我都会叮嘱她们只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即可,但实际交往过程的事就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了。”

  控方:对女孩洗脑“聚众淫乱”

  辩方:介绍“潜规则”并非洗脑

  就是在胡卫东所谓“潜规则”的教导下,年仅17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成为了源源影视工作室的牺牲品。
  根据双胞胎姐妹在举报信中的描述,胡卫东、孟庆波曾以帮助她们投身演艺界为借口,先后与姐妹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我和姐姐曾表示反对,但因为太想成名了,所以还是答应了胡卫东的要求,和他发生了关系并拍了照片。”因为怕照片及录像外泄,包包和阿紫此后对于胡卫东的各种要求都会默许。
  此外,胡卫东另外一个控制工作室女孩的方法就是“洗脑”。据包包和阿紫说,胡卫东经常会用所谓的“潜规则”说事,并教育女孩们不要相信爱情:“你们能从那些小男生身上得到什么?但只要你们进入演艺圈,你们的青春就能换来很多东西。你要知道娱乐圈是一定要‘潜规则’的,与其拿自己的青春陪那些小男生玩,不如拿自己的青春去换更大的回报。”
  对此,胡卫东表示认罪,但是同时还辩解说:“包包和阿紫都是自愿同我及孟庆波发生性关系的,当时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并没有发生争执和强迫,一切都是出于自愿。”胡卫东说,虽然其曾向包包和阿紫提过“潜规则”的事情,但并没有强迫她们接受,也不存在引诱的情形。
  庭审中,胡卫东的辩护律师提出,当初胡卫东与孟庆波、孙巧共同经营工作室并不是要组织进行色情交易活动,本意还是为了创业,招聘女孩子也是出于公司事业发展的需要。对于这些应聘女孩的事业前途,工作室都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制作了计划书。女孩们拉回的赞助款也主要用于源源影视工作室的日常开支,胡卫东并未从中分得好处费。胡卫东虽然向女孩们介绍了“潜规则”,但那是为了避免女孩们上当受骗,并不是要对她们进行“洗脑”。女孩与胡卫东发生性关系都是出于自愿,录制的光盘也没有威胁控制她们的用意,只是为了帮助女孩更好地了解自己。
  记者注意到,在最后陈述阶段,胡卫东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份早已拟好的发言稿,但在法官的示意下,其只对表示不认可指控的重点部分进行了陈述。而另外两名被告人孟庆波和孙巧则均对指控的罪名表示认可。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法制网北京5月5日讯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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