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因杀害人大代表而被社会关注的陈洪玉等6人故意杀人、爆炸、抢劫案,今天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洪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爆炸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张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华永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蒋衍栋犯故意杀人、爆炸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刘英犯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张兆东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蒋衍栋系东营市河口区六合乡三义和村村民,因村内事务先后与时任村长的张效武和党支部书记兼村长的蒋时林(河口区人大代表)产生矛盾,遂通过被告人刘英雇佣陈洪玉报复杀人。 1999年春天,被告人蒋衍栋报复张效武,通过被告人刘英找到被告人陈洪玉并支付部分定金。陈洪玉又纠集崔文学,二人多次预谋。1999年8月5日凌晨2时许,二人携带自制的爆炸装置翻墙窜至张效武家中,将爆炸装置放在张效武家卧室的窗户外并引爆,造成房屋损坏。 2005年1月份,蒋衍栋找到被告人刘英表示要雇凶杀死蒋时林。刘英找到再次被告人陈洪玉。经刘英从中撮合,商定酬金20万元。陈洪玉纠集被告人张军和妻侄华永光一同作案,并指使张军、华永光经过近三个月的跟踪观察,详细掌握了蒋时林夫妇的生活习惯及作息规律后,伺机作案。 2005年4月21日20时许,被告人陈洪玉伙同张军、华永光携带匕首、挂锁等作案工具,以送礼为名,窜至蒋时林家。在蒋时林家一楼客厅内,被告人陈洪玉佯装与蒋时林交谈。趁蒋时林夫妇不备,张军扑向蒋时林之妻姜志荣,陈洪玉与华永光两人一同将蒋时林扑倒在地,将蒋时林、姜志荣杀死。此后3人从家中翻找出手机、银手镯、白酒、茶叶等物品并详细地破坏现场,湮灭罪证后逃离。当天上午被告人蒋衍栋通过刘英将10万元给付陈洪玉,此后分2次又付给陈洪玉现金10万元。 另查明,因琐事,被告人陈洪玉、张军对狱友霍宪军产生不满,并多次预谋将霍杀死。2002年秋天的一天晚上,二人将霍宪军骗至河口区河兴小区23号楼陈洪玉家中。在饮酒其间,陈洪玉、张军趁霍宪军不备,在客厅内先后持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多次击打霍宪军头部,将霍宪军杀死,肢解后,分三次匿尸至郊外荒地。 2005年1月份,被告人陈洪玉因狱友刘学超欠其债务多次催要不还而怀恨在心,而后找到被告人刘英、张军、华永光,三人表示同意,刘英将作案用的三唑仑安眠药提供给陈洪玉。2005年1月中旬,在先期往刘学超的饮用水中下三唑仑安眠药未逞后,又以打麻将为名,将刘学超骗至陈洪玉暂住处,其间将大量三唑仑安眠药放入刘学超食用的方便面中,致刘学超昏迷后,拉到事先租好的一院子,并捆绑。次日凌晨,发现刘学超死亡后,陈洪玉、张军、华永光三人将刘学超尸体肢解,将尸块掩埋在河口郊外荒地内。 此后,为防止刘学超的女友鲁长彦怀疑,被告人陈洪玉将鲁长彦骗至河口,采用勒颈等手段将鲁长彦杀死并肢解。 法庭还查明,1999年12月25日22时许,被告人陈洪玉伙同霍宪军,窜至德州市夏津县夏津镇塔坡村许玉芹家中,抢劫现金1000余元并将许玉芹、宋立超打伤。2000年7月15日0时许,被告人陈洪玉、张兆东伙同崔文学、霍宪军、张磊4人,窜至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李东村李书铭家抢劫,并将李书铭杀死。李书铭妻子谢焕芳发觉后,被霍宪军持铁管击打头部致重伤,后4人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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