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男子得知母亲患了不治之症,为尽孝心竟起邪念,在抢劫出租车时将司机残忍杀害并焚尸灭迹,企图掩盖罪责。9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沈文东涉嫌抢劫杀人一案。 来自山东肥城市的沈文东,今年34岁,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6年3月30日19时许,沈文东经过预谋,携带尖刀、汽油等作案工具,骗租李某驾驶的富康牌出租车,当行至大兴区博帮公司附近时,沈文东持刀猛刺李某的头部、颈部等处并切割其颈部,致李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沈文东驾车至大兴区鹅房村南附近,用汽油焚尸灭迹。抢得富康牌轿车一辆,手机一部,价值2.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沈文东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沈文东对其抢劫出租车并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沈文东交待,他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外地打工,去年初,他得知其母亲患上了癌症急需钱治病,在向公司老板索要工资不成后,他便想到了抢出租车弄钱。抢到出租车,并将司机杀害并焚烧后,他把出租车的车牌,被害司机李某的证件等扔弃后,当天就办了一副假车牌和一个假身份证及行车执照。 据警方提供的到案说明证实,2006年4月4日,沈文东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被交通警察发现车牌号可疑而传唤至交通队,被发现是假车牌和假行车本后,沈文东曾从交警队逃跑,后被抓回并移交刑警,经过审讯,沈文东供认了其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上午,被害人李某的妻子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和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据她说,丈夫被害后,婆婆已悲伤成疾,13岁的儿子学习成绩也下降了不少,她向沈文东提出了33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沈文东表示,愿意赔偿但自己却没有任何财产用于赔偿。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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