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北京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霍炜,因不堪忍受儿子的打骂虐待,竟将亲子杀害。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其弟霍剑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判处其妻张增玉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 霍炜、张增玉夫妇17岁的儿子爱玩暴力游戏,学习不好,经常逃课,且花钱没有止境。在外经常打架,在家更是一个霸王,经常让夫妇二人买光盘、游戏机,不买就打,甚至因要钱买烟的事殴打爷爷。霍炜、张增玉夫妇长期遭受其子打骂虐待。 2005年7月30日凌晨,其子让霍炜给买游戏机,并对霍炜打骂。后霍炜不堪忍受,即起意杀死儿子。霍炜趁儿子熟睡之机,持哑铃猛击儿子头部,致儿子死亡,并将尸体肢解。当日晚,霍炜在张增玉的协助下,由弟弟霍剑驾驶汽车,将尸块分别抛弃于昌平区京密引水渠内等处。后霍炜、张增玉夫妇在秦皇岛市一度假村自杀被救。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霍炜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霍剑、张增玉共同帮助霍炜毁灭犯罪证据,情节严重,依法亦应予惩处。鉴于案件系因家庭内部矛盾而引起及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过错,对霍炜予以从轻处罚。张增玉到案后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鉴于霍剑、张增玉认罪悔罪,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二人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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